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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闵行区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和民生科技计划

2016/8/1 13:57:2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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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发〔2016〕15号)的通知要求,2016年度闵行区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和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区注册2年以上(2014年6月30日之前注册成立)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根据本区产业发展布局,聚焦一批有战略意义和市场前景的产业技术,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重点支持项目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项目执行期内累计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自主创新项目。


3、民生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防灾减灾、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促进科技惠及民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方式

1、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可登录闵行区“科技申报导航”系统(http://mhkj.shmh.gov.cn/),点击“闵行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网上申报起止日期为:2016年7月21日9:00—8月19日17:00。


3、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网上提交,由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推荐单位网上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资格。


4、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项目执行期为2年;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为1-2年(均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盖企业公章);

4、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民生科技项目单位应提供科技成果或许可成果转化的证明、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的证明;

5、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查新报告、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用户报告等材料。


(二)受理

1、书面材料受理:经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经科技主管部门盖章(联系方式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至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三楼科委服务窗口(莘东路505号,庙泾路莘东路路口),电话:33882531、33887991;或证照中心江川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沧源路1160号零号湾1号楼1楼),电话:64359936。

2、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9:00—8月23日16:00。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印刷,纸质材料采用普通胶装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申报咨询:区科委科技项目科,莘西路376号305室。

联系方式:阙  萍、陈  红   

联系电话:64982752 、64986115


(四)系统技术咨询:申报中系统出现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邮件联系万达信息公司,邮件地址:mhkwjszc@163.com(相关邮件要求请参见附件3)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